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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四举措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时间:2017-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针对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趋势,大方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前移预防关口,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良好预防效果。

  一、合力开展案例分析,奠定预防工作基础 

  一是利用侦防一体工作机制,由预防部门牵头,反贪、反渎、公诉部门紧密配合,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20余件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类案分析,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规律特点、发展趋势等,为科学制定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案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按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通报”的工作思路,对2015年以来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分析,分析完成后,及时联合发案单位、部门召开情况通报会,并帮助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建议,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二、开展专题预防调查,着力排查职务犯罪隐患 

  抽调干警组成专题预防调查小组,深入林业、环保、重点工矿商贸企业、林区等对我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预防调查。一是深入辖区内发电、建材、化工煤矿、污水处理等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环境治理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二是到乡镇林业站、林业公安局等对我县破坏森林犯罪案件情况及林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我县林业、环保等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 

  针对案例剖析和预防调查中发现的职务犯罪隐患和漏洞,及时向林业、环保、国土等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件,帮助堵漏建制。其中,向环保局发出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检察建议和向林业局发出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的检察建议得到县委、人大主要领导批示,批示要求环保、林业部门按照我院建议抓落实,环保、林业部门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整改责任分解表,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完善了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制度。

  四、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是联合环保、林业、国土等主管部门和县辖有关企业在重点乡镇、城区中心地点开展大规模林业、环境保护预防宣传,帮助企业强化环保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二是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2015年以来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积极与县法院协调联系,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林业、环保、国土及发案单位有关人员旁听案件审理,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将十八大以来查办的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到林业、环保等主管部门播放,以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方、挽救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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