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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回头看” 筑牢行洪安全“检察屏障”
时间:2023-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4日,毕节市中级法院、毕节市检察院、织金县法院、纳雍县检察院联合对一起已办结的督促整治废弃桥梁阻碍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跟进案件判决执行情况,强化河道行洪安全司法保护。





2021年9月,纳雍县检察院在进行河道行洪安全监督时发现,位于张家湾镇磨坟村栋青寨水公河(干田河)水域下游200米处有一座弃用桥梁。这座桥梁离河面很近,而且两侧连接道路的修建占用了河道,导致河道变窄,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同时,桥梁两端堡坎基础位置因为长期水流冲刷出现了空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院立即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他们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并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这座弃用桥梁。


整改前


整改后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通过现场查看、向相关人员了解河道弃用桥梁及涉水涉河违法情形处置情况,发现弃用桥梁已全部拆除,拆除的桥梁弃料妥善处置,河道流水更通畅了,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纳雍县检察院始终深化“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辖区涉水涉河行洪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运用公益诉讼“回头看”方式,合力解决阻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提升辖区河流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为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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