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纳雍县检察院在进行河道行洪安全监督时发现,位于张家湾镇磨坟村栋青寨水公河(干田河)水域下游200米处有一座弃用桥梁。这座桥梁离河面很近,而且两侧连接道路的修建占用了河道,导致河道变窄,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同时,桥梁两端堡坎基础位置因为长期水流冲刷出现了空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院立即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他们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并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这座弃用桥梁。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通过现场查看、向相关人员了解河道弃用桥梁及涉水涉河违法情形处置情况,发现弃用桥梁已全部拆除,拆除的桥梁弃料妥善处置,河道流水更通畅了,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纳雍县检察院始终深化“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辖区涉水涉河行洪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运用公益诉讼“回头看”方式,合力解决阻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提升辖区河流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为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