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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5-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8日在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抓机遇、破难题、解困局,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提升”中取得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定笃行

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讲政治与讲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始终做到绝对忠诚,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捍卫者。

深学笃行增强政治定力。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汇报106次,自觉加强批示意见的跟进落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鲜明政治态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依法战疫彰显政治担当。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闻令而动构建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三位一体”“毕检抗疫”行动,组建“法律顾问团”参与最高检正义网网上法律答“疫”,选派158名检察干警参与卡点防疫。司法战“疫”调研在全国“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主题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制定涉疫检察工作指引,积极推行互联网远程提审、律师异地电子卷宗阅卷、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非接触办案模式,依法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45件。

接受监督成为政治自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120次,认真办理、落实代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179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就检察工作与政协开展面对面协商,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落实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5条。与代表、委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走访代表、委员772人次,邀请省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1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78人次

二、主动作为顾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交出合格答卷

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努力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尽锐出战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批准逮捕移民搬迁、征地补偿等领域案件1074人,提起公诉1157人,宽严相济办理涉贫人员犯罪,帮助农民工“讨薪”868万余元。办理的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典型案例。组织277名干警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投入帮扶资金1847万余元,选派检察官担任贫困乡镇公益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137次,助力乡村振兴。发放司法救助金1152万余元,让受犯罪侵害、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家属感受司法温度,防止因案致贫,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恶犯罪161件620人,提起公诉181件1213人,办理的“村霸”龙氏家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恶势力案,吴某某等人涉黑案,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22件,追加逮捕119人,追加起诉124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94起。聚焦“破网打伞”,起诉和改变管辖后起诉23人,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聚力“打财断血”,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建议62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76件;着眼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0件,扎实做好长效常治“后半篇文章”。

全力护航保障“六稳”“六保”。稳步推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119人,起诉878人,监督立案5356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人员不批准逮捕438人、不起诉13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59人,坚决防止和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继续深化“两长”、检律关系座谈会及“送法进企业”活动,设置园区检察联络室,扎实推进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受理涉企控告案件358件395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2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81件,12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典型案例10余家国家级、省级媒体,30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先后来毕报道、视察专项工作

三、凝心聚力谋发展,在推动“法治毕节”示范创建上交出优异答卷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全力投入“平安毕节”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108人、提起公诉25039人,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办理的张某某虐待案陈某某正当防卫案,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1054人,起诉737人。坚持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设置派驻公安机关检察9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119件次,自行补充侦查2805件次,监督立案733件,监督撤案529件,纠正漏捕漏诉333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31排除非法证据205份;对法院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27加大监狱巡回检察力度,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330件,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及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19人,坚决防止“纸面服刑”。强化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合力,提前介入调查136件,提起公诉333件407人。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023人。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等各类案件3498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49件,通过监督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财产价值5.15亿元。全面落实“五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探索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监督纠正民事虚假诉讼37件,移送犯罪线索11人,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9件案件得到最高检宣传报道,21件案件获评省级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助力破解“执行难”,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5件29,有力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5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40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注重行政纠纷源头治理,与法院建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被最高检推广充分发挥公开听证、部门联动、聘请“外援”等优势,助力依法行政推动矛盾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6,成功办理全省“五个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毕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被最高检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验推广宣传,并入选贵州改革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持续做好。紧紧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16件,提起公益诉讼236件,通过办案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5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68亩,督促职能部门追回国有财产1196余万元。16个案件先后被最高检、最高法及省检察院、省高法评为典型案例。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跨省跨市检察协作、“两法”衔接及“两长护河护林大巡察”等工作,促成补植树木200余万株,督促责任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82余万元、增殖放流178万尾,督促清运生活垃圾2万余吨、治理被污染水域及土地面积4622余亩、河道100余公里。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等新类型案件272件,起诉15件,督促整治公共安全隐患880处,保护文物及英烈纪念设施118处,坚决悍卫英烈精神和民族情感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通过办案督促复垦、修复耕地400余亩,建成贵州首个“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四、坚定不移守初心,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交出满意答卷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赓续“人民检察为人民”红色基因,奋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的良性互动新境界。

倾力维护民生民利有新贡献。围绕保障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着眼保护群众“钱袋子”、紧盯群众身边“小案子”,聚焦“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问题,批准逮捕黄赌毒、盗诈抢、食药品安全等犯罪4092人,起诉4143人;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公共区域“问题井盖”300余个;办理网络餐饮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餐饮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写入最高检年度工作报告,并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有新成效。持之以恒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跟进落实,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698人,起诉2788人。办理的陈某某遗弃案等3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513人,不起诉930人。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毕节样本”,强制报告推行机制得到来毕视察调研的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研发的“守未联盟”云平台系首个涵盖线上线下、立体多元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开放平台,被全省推广。针对校园食品、交通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7件,监督整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与相关部门联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12个,观护基地8个,法治教育基地4个。黔西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的做法入选贵州改革典型案例。

倾心保障群众利益有新成绩。“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态度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烦恼事,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做好“老大难”涉检信访化解工作。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推行疑难申诉案件常态化听证、重大案件听证全程网上直播,开展公开听证749件,运用多方智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罢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毕节检察听证工作代表贵州在全国检察工作论坛上作交流发言并推广,与最高检、省检察院合拍的《公开听证》微电影在全国展播。

五、开拓创新求突破,在推动检察工作改革发展上交出精彩答卷

始终坚持司法改革和科技强检双轮驱动,持续释放检察工作活力,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跨越发展。

扎实推进检察履职效能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效推进司法体制、“捕诉一体”改革,深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入额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遴选、业绩考评等配套制度全面落地。开展效能革命,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精准履职,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和统计中的“案件”3452个,“案-件比”优化至1:1.089,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批捕、起诉效率同比上升12.33%和15.58%,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9.15%,改革活力充分显现

扎实推进“智慧”检察开发应用。深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电子数据实验室通过国家验收,检察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数连续五年全省第一。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全面推行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强化业务数据筛查研判社会治理分析报告得到各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3。全力参与研发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有效破解办案质效信息化考评困境,系统指标设置、数模构建等在全国评审中名列第一,得到最高检肯定推广、16个省级检察院采用。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全方位构建网上网下检务公开平台,有机融合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信息查询等工作,综合运用“两微一端”、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确保群众维护合法诉求“触手可及”。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案例发布审核评估机制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803件、程序性信息39692件,公开法律文书16254公布业务数据58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持之以恒强素能,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交出靓丽答卷

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机关党建,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牢牢抢占意识形态高地。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走井冈”“观天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抢答赛等学教活动,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抓细业务能力建设。以提升人员素能为中心,命名挂牌全市首批检察官工作室,成立“毕检研学社”,积极开展“月见庭审”“业务沙龙”“检察官法官警官同堂培训”等活动,线上线下强化青年人才打磨煅造,多途径多层次全方位打造队伍业务素能培养矩阵1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1人入选全国、全省各检察业务条线骨干人才,23人荣获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或“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问责管理办法、深化检务督察及系统巡察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为契机,紧盯作风顽瘴痼疾,动真碰硬、刀刃向内自查整改突出问题169个,问责处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减假暂”、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104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检察系统“害群之马”,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毕节检察工作砥砺前行、成果丰硕。五年来,我们始终感恩奋进、牢记宗旨。坚持以中心工作为引领,切实当好法治参谋和法治助手,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工作经验成效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87省、市年度目标考核连续五年均位列第一等次坚守“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的爱民情怀,办案守法律“文本法”更重当事人“内心法”,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五年来,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坚持在改革中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落子布局、做大做强,13项工作经验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推广,48个案件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8项工作得到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毕检声音”唱响全省、“毕检经验”走向全国五年来,我们努力争先创优、固本强基坚持实干兴检、奖勤罚劣,干警“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劲韧劲空前高涨。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授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赫章、黔西、威宁、金沙4个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五年来,我们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以法治文化引领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制作3个作品分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目最佳作品、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十佳作品”、最佳短视频等奖项,七星关区检察院微博获得“全国优秀基层政务微博”称号,七星关、金沙两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1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记功表彰,1人当选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位“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贵州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展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毕节检察风采。

回首五年来的奋斗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迈出的每一个铿锵步伐,都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心关爱、积极建言、倾力相助,使我们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信心更强、底气更足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深切认识到,与示范区法治保障新需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有短板差距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精准度还不够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检察业务弱项尚未补强;三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领军型、专家型人才匮乏,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检察履职需要;四是有的基层院主观能动性发挥还不够充分,争先创优、勇当示范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紧盯不放,对标一流、奋起直追!

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新征程中交出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进一步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深化、变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各类专项工作,坚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持续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加积极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汇报重大案件和法律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全力实现检察履职与中心工作步调一致,助推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在司法办案中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制假售假、破坏环境等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犯罪。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及刑事和解力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园区检察室的服务保障功能,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进一步在争取监督支持中提升监督质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加强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法律监督,建立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年度报告机制;建立检察建议向同级党委、纪委监委和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制度;完善与行政执法、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卷宗调阅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合力

四是进一步在“法治毕节”示范创建中展现担当作为。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改革,完善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制度;加强对虚假诉讼的发现、监督和制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注重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问题,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推动将落实法律监督意见、检察建议等情况纳入“平安毕节”、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丰富拓展示范创建新内涵,奋力打造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

五是进一步在建设过硬队伍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为抓手,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加强检察管理和素能建设,做实办案业绩考核,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打造基层院建设“一院一品牌”。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破浪者领航;千帆共进,奋勇者当先。新的目标激励我们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新的征程需要我们开拓进取、拼搏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赶考路上苦干实干、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努力为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解释

1.【“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大业务。

2.【诉前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诉前检察建议,是整个行政公益诉讼至为重要的关键环节,其目的就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可以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

3.【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民事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5.【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而发出。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6.【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4号),是历史上第四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4号,故称为“四号检察建议”。是针对责任单位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建议高度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

7.【守未联盟】“守未联盟”APP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开发,于2021年1月14日正式启动上线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云平台。该平台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帮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核心目标,突出时代特点,将大数据科学技术与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工作有机融合,拥有云上基地、强制报告、云课堂、课程中心、守未在线、法治比赛、心愿墙、心理服务、志愿服务等13个功能板块,充分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资源,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守未联盟”。

8.【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

9.【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10.【全省“五个首例”】全省首例检察院法院共同化解行政诉讼类案件、全省首例行政争议信访事项监督化解案件、全省首例行政复议类化解案件、全省首例律师反映行政争议化解案件以及全省首例双撤诉(民事行政双撤诉)化解案件。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12.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121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加强检察履职、加强监督制约、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20项具体措施,深刻阐明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加聚焦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职责,对加强检察履职、加强精准监督、加强监督制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效能等提出了更加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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