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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时间:2023-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在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实干兴检、主动作为,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扛起使命担当,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践行初心使命,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第一要务,坚持办案从“政治上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协同做好追赃挽损,成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邓某等人涉黑案、铜仁“520”专案等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涉邪教、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办理的杨某非法制造枪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加强两法衔接,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提前介入并依法办理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案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增强反腐合力,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5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7人,自行补充侦查25件,提起公67人,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3人。在办案中追赃挽损1640余万元。黔西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等人非法采矿、行贿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8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市检察院办理的柯某某行贿、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检案例库地方抗诉案例。

努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依法批准逮捕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99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8人。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捕103人、不诉11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6人,谨慎使用企业资产查扣冻措施让企业卸下包袱、安心创业。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9件。支持引导非涉案企业预防合规风险,四家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被省检察院采用为合规典型事例。

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履职战疫,依法办理涉疫案件,组织1260余人次检察人员下沉“疫”线,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批捕690人,起诉1122人,努力遏制网络空间犯罪。做深做实政法“大走访”,开展道路窨井缺失、油枪计量不准、快递包裹民生热点监督检查。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围绕防毒治毒、违法信访处置等管理漏洞,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4份。制发的耕地保护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二、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推动“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质效持续提升。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651人,起诉714人。协同公安、法院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成刑事和解后不诉901人,变更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8人,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7.5%,一审服判息诉率超过98%,从源头减少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实时、全面、有效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3505件次,自行补充侦查2637件次,监督立案303件、撤案250件,纠正漏捕漏诉883威宁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故意杀人(未遂)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对法院判决依法提出抗诉33。推动全市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41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及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8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166。加大对侦查、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促进规范司法。

民事检察力度持续增强。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持续深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请提出抗诉25件。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以规范公告送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重点,强化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51件。推动“二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情况获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监督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假官司”17件,涉及金额234万余元,移送犯罪线索4条,推动堵塞公积金管理制度漏洞。办理该类案件的情况分析被最高检采用推广。

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做实。着眼案结事了政和,针对行政诉讼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案件,以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6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10件,帮助当事人解决诉求190万余元。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65件。七星关区检察院办理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密切跟踪社会热点,聚焦“冒名婚姻登记”和“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后社保缴纳”开展系统性诉源治理,化解争议22件,纠正4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我管”促“都管”

公益诉讼领域持续拓展。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护航毕节全力建设高颜值生态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1件,履行诉前程序689件,提起诉讼98件积极探索“以碳代赔”,通过办案督促治理保护被污染、毁坏、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4200余亩,促使责任人缴纳生态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300余万元。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携手维护公益经验被最高检采用推广。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开展“小蚯蚓大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全国检察机关首例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打击“电捕蚯蚓”的探索实践入选贵州改革典型经验,并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传承“红色基因”立检铸魂坚持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矢志不移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以“人民至上”回应群众法治需求着力维护老百姓“钱袋子”“舌尖上”“手机里”“出行时”安全,批准逮捕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犯罪853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2人,为个人信息扣牢“法治安全锁”开展安全生产、农资打假、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督促整治煤矿、道路、消防等安全隐患224个。织金县检察院督促整治过期药品案入选最高检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危害大的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全方位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制作“禁种铲毒”“我和宪法”等法治主题教育片13部,“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讲295场,努力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心中的信仰

以“爱子之情”守祖国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守未联盟”为牵引,建立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站29个,推动“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推进“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434人,不诉358人。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开展“公益诉讼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8件。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联合开展违规售卖“电子烟”、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午托班无证经营等监督检查,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1682件,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监护到位,4名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后考上大学、走向新生。

以“情同此心”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心守护毕节红色记忆办理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公益诉讼案件8件金沙县检察院办理的减免左某加处罚款案被最高检评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心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1件29人;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监督,发出“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检察建议11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对权益受损害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支持起诉追回“血汗钱”141万余元。依法惩治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用法治保护半边天纳雍县检察院维护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为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能动发挥司法救助“救贫济困”作用,向涉案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419万余元。

“如我在诉”纾解法治心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听证工作审议意见,扎实推动“应听尽听”;探索“检察听证+”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为当事人搭建讲理、诉怨、解惑的平台,听证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化解矛盾纠纷457件。联合摄制的微电影《公开听证》,在第六届平安中国 “三微”大赛中获一等奖。

四、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敢为人先”精神,探索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示范区检察“特色品牌矩阵”,推动检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高起点推动检察改革。健全派驻检察工作机制会同市、县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共同提高检警办案水平,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七星关区检察院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特色样本”,得到检察日报、中国长安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探索法律监督与依法行政深度融合,争取党委支持,推动成立各县(市、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强化“检察+行政”信息共享、案情互通工作合力,促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持续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04件,同比增加逾5倍。

高站位推进数字检察。整合各方资源,拓展线上新功能、线下新内涵,率全省之先研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云平台,升级打造“守未联盟”2.0版,33万余人注册,接收强制报告386份,核查发现犯罪线索26件。威宁、大方、织金、黔西等检察院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同,率先在全省推行运用电子手环、移动终端,对非羁押人员实行“云监管”,“智慧治理”经验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交流发言。以科技、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互联网律师阅卷、电子物证实验室、无人机取证、“智检听证”等成果深度应用推动毕节检察迈入数字时代。

高标准优化检察管理。紧盯办案、考核、人才“三个”走前列,高效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精准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全年无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等案件;健全完善检察业绩考核体系,科学指引人才选、管、用,32名业绩突出的青年骨干走上领导岗位,4名履职能力不足的检察官被责令退额。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个维度”提效能,“案-件比”等18项主要核心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入选最高检优秀、典型案例15个,省级37个;省级立项重点检察课题8个,61篇调研文章在全国、全省各类主题征文中获奖。

五、聚焦素能提升,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并举、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3次,自觉加强批示意见跟进落实,确保一贯到底。深入贯彻党建“五项行动”,持续打造毕节检察党建“3+2”载体“五位一体”抓党建、业务融合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同堂培训,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条线人才库,大力推行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读书沙龙、业务竞赛等练兵活动,以榜样引领“上派下挂”“检察官走基层”等形式,着力培养提升干警司法办案“七种能力”,带动教学研一体提升助推骨干成长成才1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门课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29个集体或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不断改进作风,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增进司法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视察、公开听证等活动998人次,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等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转化为提高检察履职效能的具体举措。借助“两代表一委员”等第三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纳意见建议25条,“引智入检”提升监督水平。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236条,重要案件信息403条,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35次,增强司法透明度。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类案件31件威宁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各位代表,2022年,毕节检察着眼高质量,聚焦高标准,突出真快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11项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或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广;市检察院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被评为“贵州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先进集体”黔西、金沙七星关等基层检察院分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长期以来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一是为大局服务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检察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还需深耕细作、久久为功,履职能力有待淬炼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剖析,切实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打算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1357”检察工作思路谋新篇、开新局,全力打造示范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一是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得实而又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诉源治理,健全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制度举措,紧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强化监督、能动履职,努力为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做出更多检察贡献。

二是把强化履职争先创优抓得实而又实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提高大要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水平,强化优秀办案人才和团队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完善办案质效与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传导机制,在一体推进办案、考核、人才“三个”走前列上系统谋划、持续发力

三是把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抓得实而又实。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加大“派驻+巡回”检察力度推动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积极开展违法行政行为法律监督,做实做好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职责,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围绕核心数据、改革部署、典型案例、理论调研、素能提升“五个维度”,系统构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多出工作经验、特色亮点,争当改革示范。

四是把改进作风增强素能抓得实而又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同堂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以持续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解决问题、实务调研、说理说服、数据运用、舆论宣传“七种能力”为抓手,促进队伍素能整体提升;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夯实根基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当好新时代“赶考”路上检察答卷人,走好新时代毕节检察工作新征程,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毕节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解释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2.《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贵州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加强检察履职、加强监督制约、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20项具体措施,深刻阐明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意见》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3.“1357检察工作思路: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个中心”,聚力推动办案、考核、人才“三个”走前列,聚焦核心数据、改革部署、典型案例、理论调研、素能提升“五个维度”构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以持续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解决问题、实务调研、说理说服、数据运用、舆论宣传“七种能力”为保障,统领毕节检察当前和未来的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毕节检察工作在新征程上实现新跨越。

4.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

5.“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6.“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7.“二号检察建议”:2018年11月,最高检认真分析总结2015年以来办理的民事公告送达案件检察监督情况,针对适用公告送达存在不当、公告送达方式、内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第二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二号,故称为“二号检察建议”。

8.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10.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11.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4”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传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等4个领域。“9”是指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新增的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新增法定领域。

12.“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推行“-件比”的意义在于,引导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13.未成年人“六大保护”: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将原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全方位架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14.“守未联盟”APP2021年1月14日,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开发的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云平台正式启动上线。该平台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帮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核心目标,突出时代特点,将大数据科学技术与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工作有机融合,拥有云上基地、强制报告、云课堂等功能板块,充分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资源,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守未联盟”。

15.检察听证: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具体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16.“三个规定”:分别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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