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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19-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5日在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子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在中共毕节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市委打赢“113攻坚战”决策部署,狠抓法律监督,狠抓改革创新,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探索攻坚中实现了转型发展

一、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努力为试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聚焦试验区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开展专项工作为抓手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紧扣基层政权稳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形态、新手段,统筹调配检察力量,建立内外衔接机制,开通举报热线,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坚决深挖彻查,依法快捕快诉,全力攻坚“破网打伞”,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77人,提起公诉2095人,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19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16起;坚持打击与监督并重,不捕7发出并督促落实“强化背景审查、严防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支两委班子”等检察建议9件,依法办理的纳雍县“村霸”龙德江等龙氏家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界选举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紧扣企业法治需求,集中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按照服务大局“一年一专项”的思路,建立外部协作机制220个,组织开展“两长”、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和“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宣传活动28场(次),走访调研律师事务所、企业389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35件次,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犯罪348542人,提起公诉195315人;监督立案313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件;受理涉企控告案件224253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316365人,为6.2亿余元企业资金提供司法保护众隆公司申请民事监督案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坚决防止和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涉企犯罪不捕149人,不起诉48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5人。监督解除超执行标的额查封企业财产4.38亿元等3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典型案例专项工作唱响了重商爱商护商毕节“好声音”,涉案企业家送来“秉公执法、为民维权”锦旗,《检察日报》《法制生活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90余次。

紧扣民生民利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关注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销售假冒食用盐等案件75件,提起公诉43人。心系“三农”,批准逮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贫困户、以推销保健品为“幌子”坑骗中老年人钱财团伙犯罪案件2531人,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支持20余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5万余元,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190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39万余元。县(区)检察干警300余人次参与脱贫督查和结对帮扶,协调解决交通、电力、通讯、教育等实际困难26个。

紧扣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司法防线。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6人,提起公诉69人,监督立案53件。积极参与“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及中央环保督查、国家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反馈问题整治,发出检察建议619件,监督完成补植复绿5567121万余株,增强了人民群众山青水秀、天蓝地绿幸福感。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着力推进平安毕节建设

坚持把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首位,聚焦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履职尽责,积极推动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开展惩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推行捕诉合一、邪教案件集中办理,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9204109人,提起公诉28143981。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2908人,提起公诉2792人;批准逮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45人,批准逮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犯罪13人,审查起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0人。

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惩治监护人不履责和校园欺凌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8490人,提起公诉359481人,办理的全省首例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撰写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遗弃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情况汇报》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190人,不起诉81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黔西县检察院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被明确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148人,不起诉978人,适用刑事和解1230人,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宣传392件次,促成息诉罢访81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受理来信来访、开展视频接访815件次,检察长接访200人次,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严格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工作,连续年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

三、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毕节”创建

积极主动适应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不断强化职务犯罪检察监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的反腐败格局中的职能定位,围绕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建立两级院联动审查机制,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决定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451人,提出书面审查意见45件次,退回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4件次,决定逮捕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840人,决定不起诉66人,决定起诉3440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1618人,无无罪案件发生

不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撤案91人,监督立案186人,追加逮捕321人,追加起诉503人,追加遗漏罪行1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9件次、审判活动违法12件次,提出量刑建议3661人,采纳率达95%以上;抗诉30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不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审查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446件,提出监督意见137件,纠正监管场所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形116件,对85名社区服刑罪犯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清理判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4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3人,开展财产刑核查24835324万余元;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379件,采纳367件。

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7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08件,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165件,人民法院采纳163件;提出抗诉19件(其中虚假诉讼14件),法院已改判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提起公益诉讼13件,法院已判决生效5件,办理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高级法院评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贵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乡镇垃圾处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社会热点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88,成功提起全省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四、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核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之以恒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以检察文化建设带动思想政治教育,制作的《我们毕节检察官》《取证》等四个节目,包揽“贵州检察机关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文艺调演”前四名,拍摄的《守护者》《宪法与美好共生》在全国、全省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奖,展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毕节检察风采。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线办案力量增长8%以上,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占员额检察官受案总量的25.8%加强与东部先进检察院结对帮扶,扎实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在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5个团体、7名个人获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聚焦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对下巡察工作规划等长效机制15深入开展“三个大兴”活动及检纪检风廉政教育,推动干部约谈常态化,从严清理思想流毒、茅台乱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全市检察干警无违纪违法行为,市检察院系统巡察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三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和座谈64人次,参与案件评议37件次;主动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26件,程序性信息6972件,公开法律文书2805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标看齐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务实重行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我们努力为改革开放40周年探索检察实践样本,坚持在改革中转变司法理念,所办案件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数创历史新高,涉企专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做了交流,案件信息公开的做法被最高检转发,金沙县检察院开启全国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先河,检察长肖莉红作为贵州政法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位“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我们努力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增光添彩,坚持改革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发挥优势,稳强补弱,检察工作继续位列全省前列,多项业务工作勇夺全省检察机关单项“冠军”以优异的检察业绩喜迎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们努力为试验区建成30周年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认真谋划“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毕节检察怎么干”,确立“以专项工作为载体带动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以重点突破推动法治保障全面进步”的思路,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监督不越位,履职不懈怠,检察工作得到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一年来的辛勤耕耘,丰富了我们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方法路径,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工作要战胜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和重大考验,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关爱、积极建言、倾力相助,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精准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为试验区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反腐倡廉和“法治毕节”创建提供司法保障的思路、举措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司法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政策措施衔接配套、落细落小等方面仍需做深做实。三是基层基础建设需大力加强,全省检察专项编制占全省人口万分比为1.5,毕节仅为0.58基层院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检察信息化建设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实施,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征程也将扬帆启航,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紧紧围绕试验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惩治各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

二是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企专项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和服务试验区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建设、反腐倡廉和“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三是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新增监督职责。

四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智慧检务”建设,合理分配办案资源,统筹谋划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五是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政治、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并重,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确保队伍机体纯洁。 

各位代表!30年来毕节试验区风雨兼程,继往开来,检察机关在“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的伟大征程中,将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为推动毕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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