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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5-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1至3月,毕节市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记录109件,其中: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24件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15件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7件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15件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12件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10件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10件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4件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12件



在下步工作中,毕节市检察机关将本着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的工作原则,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排除对司法办案活动的不当干预,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7日


来源:检务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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