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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听证员库成员的公告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选任听证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正员职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专业方向、研究成果等。本期入库的听证员任职期限为三年,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实行动态管理。

三、选任程序

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考察了解、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的程序,开展本次听证员征集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毕节市检察院听证员入库申请(推荐)表》后并于2024315日前交至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或发送到邮箱971765606@qq.com

联系人:吴晓娇

联系电话:13984332334

特此公告

扫描下载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入库申请(推荐)表


来源:案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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