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走访发现,豪豪唯一的依靠——奶奶熊某,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还患有肝硬化需长期服药,家庭因此陷入极度艰难的困境,豪豪不仅失去父母关爱,生活和教育也面临重重困难。
面对如此情况,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经过调查核实,豪豪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豪豪四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分批次发放,确保救助金能切实帮助到这个家庭。
同时,为给豪豪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贵州省检察院、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贵州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对豪豪开展多元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