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与大方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为法检两院整合司法资源、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遵循。
《意见》明确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具体情形、联动化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司法救助等。
《意见》规定,对可以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邀请律师、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争议化解,促成行政诉讼当事双方有效和解。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法检两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问题,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司法合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法治毕节、法治大方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