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反映的这个问题,建议与当事人进行和解……”
“我会把你反映的问题向分管检察长反馈的……”
“建议对你反映的问题提供证据……”
……
这是笔者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大厅看到王涌江律师接待来访群众时的场景。
追溯到2016年6月8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与大方县法律服务协会签订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服务合同》,聘请傅宗华、王涌江两位律师每周二到该院坐班值守,揭开了该院探索引进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工作的序幕。
据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焦娇介绍,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律师作为中立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要是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及接受信访群众的委托,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以坐班值守或参与个案化解的方式开展工作。他们可以单独接访群众,也可以与控申部门干警联合接访,对特殊情形还可以邀请其他法律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访。
“律师在参与个案化解时,我们是不干扰他们接访解答的,这样便于确保他们能独立公正地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同时,律师享有查阅案卷、约谈信访当事人、参与信访听证等权利,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律师就会做好控告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如果认为控告申诉人的诉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律师就协助控告申诉人提请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材料”。焦娇说。
据了解,2016年以来,该院聘请的律师已成功引导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17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人次。
“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利于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增强控告申诉人的诉讼能力,依法维护控告申诉人的权益,也有利于实现律师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增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公信力,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促进实现息诉息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大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