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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
时间:2024-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会同19个行政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大方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化执法司法双向协作配合,做好行刑正向治罪和反向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凝聚行刑共治合力。


《意见》共28条,包括总则、行刑正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等三章内容。《意见》明确,“行刑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强调要推动行刑双向衔接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促进社会治理,确保衔接机制落地见效。


《意见》确定了大方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协作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检察院。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为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意见》细化了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数据信息共享、证据材料移交、办案协作、立案监督、检察意见、跟踪回访等程序,进一步推动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意见》优化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一体化履职,确保办案链条的完整性、程序衔接的正当性、监督办案的专业性,增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为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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