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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生活报| 凝聚监督合力 护航民生公益——毕节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时间:2023-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前行,公益诉讼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等内”向“等外”领域发展的过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回头看”

2017年7月以来,毕节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解决了一些地方“不想管”“不敢管”“管不了”的问题,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31件,发出检察建议3814件,提起公益诉讼375件,促成补植树木200万余株,督促清运生产生活垃圾2万余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土面积46221亩、河道103.5公里,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252余万元,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5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68余亩、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1196万元,督促整治影响公共利益的安全隐患880处。通过办案督促整治网络餐饮平台不正当竞争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并写入2020年度工作报告;毕节市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及贵州省委、毕节市委相关领导的肯定批示;有21件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最高检、最高法、省检察院、省高院评为典型案例。

起步难 摸索前行



公益诉讼工作启动前,虽然地方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履职不到位,以致城乡生产生活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生态环境及土地资源遭受破坏;过期药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城市窨井盖破损、加油机旁扫码付款、非法营运、占道经营、铁路沿线私搭乱建等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学校周边随处可见的不合格玩具、未经检疫食品等影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问题较为普遍;红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到位以及个别企业偷排污水、乱扔医疗垃圾等等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存在问题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选择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大胆尝试,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探索办理了“全国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将某行政机关不作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一案诉至法院,并得到了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此案的成功办理,对全国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起到了“破冰”效应,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了成功的借鉴,得到了中央司改办、最高检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此聚焦关注。此后,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很快展开。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走出去 诉前调查



检察机关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必须有线索,如何开辟公益诉讼案源渠道获取线索是检察公益诉讼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毕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之初,线索发现难是一大问题。鉴于此,各县(区)检察院采取“走出去”自行发现或接受群众反映等方式,积极寻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案件线索,经过初查后立案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

“当时,有的行政机关认为检察机关多管闲事,手伸得太长,不理解、有怨气,收到检察建议后,有的只整改但不回复,有的既不整改也不回复,经过检察干警多次宣传法规才进行整改,更不要说主动给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有的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观望态度,工作难以推进。”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起初,检察人员是自己手持手机,肩扛摄像机深入田间地头、爬坡下河寻找线索,进村入户调查取证,宣传公益诉讼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继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得到法院支持后,毕节市检察机关相继办理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整改落实到位。此后,毕节市检察机关又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共享并相互移送线索,工作局面由此打开。目前,有的县(区、市)检察院还配备无人机拍照录像固定证据、配置了快检实验室、建立了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主动发现线索等,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办案的科技含量。

五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61件,发出检察建议2571件,提起公益诉讼215件,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9件,发出检察建议161件,提起公益诉讼78件。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过期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为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行政公益诉讼正在不断彰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拓领域“等外”探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等外”领域探索原则由“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强调不仅要把法律明确赋权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毕节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中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探索,稳妥推进办案范围拓展,积极探索包括安全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网络空间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理。


农资安全专项监督

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毕节市检察机关相继部署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碧水润家园”“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服务‘三农’发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小蚯蚓大保护”等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开展监督。持续推进“安全守夜人”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对煤矿安全、在建工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窨井盖安全、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88件,督促对存在的880余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针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老年人信息安全、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2件。其中,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为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勤回访 监督落实



公益的保护,仅仅靠检察机关,能做的远远不够,需要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更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黔西市某村村民对公益诉讼的体会更深,2021年该村通村公路旁的通信电缆杆将被风吹断,长期横倒在人行道上,危及过往行人安全,收到群众反映情况后,检察机关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及时更换被风吹断的电缆杆,安全隐患及时得以消除。

近年来,绝大多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送达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回复,双方在保护公益方面的共识、合力不断增强。毕节市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14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99%,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但是,个别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有的整改后,同样的问题在短期内又反弹,整改效果不持久,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受到侵害,因此,毕节市检察机关经常对诉前检察建议及法院判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以增强检察建议及提起公益诉讼判决执行的刚性,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重追责 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依照相关法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损害公益者(或者叫赔偿义务人)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毕节市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行为人非法收集、出售个人信息获利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立案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提起公益诉讼22件,严厉打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2020年,毕节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毕节为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试点地后,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探索采取诉前保全、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措施,及时制止破坏耕地行为,共立案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提起公益诉讼27件。通过公益诉讼,保护农用地1200余亩(其中基本农田60余亩),拆除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3611平方米,追缴耕地占用税和非法占地罚款38万余元。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最高检肯定批示,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现场采访报道。针对违法行为人组织当地村民采用电击的手段非法猎捕蚯蚓的行为,探索开展“小蚯蚓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立案办理蚯蚓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办理的“电击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采用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赫章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当地政府出台文件,全面禁止非法猎捕蚯蚓行为,使小小蚯蚓得到了有效保护。

细思索 展望未来



面对公共利益屡遭侵犯而又难以得到司法救济的现状,毕节市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代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几年,最大的感触就是要有创新的思路和想法,发现线索就要敢于动真,不能伸头缩尾,更不能吃软不吃硬,要一追到底”毕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荣波道明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态度。公共利益归根结底是人民的利益,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是一项党的民心工程,也是检察机关的“贴心”工程。办好每一起案件,就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也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

下一步,毕节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持续探索文物保护、特殊群体保护和碳汇补偿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拥有美好生活环境的同时,享有更加富足的精神家园。


来源:法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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